为充分利用、高效发挥学校综合楼LED显示屏的功能和作用,及时、准确发布学校重要信息,宣传、展示学校形象,同时也为规范综合楼电子显示屏的使用和管理,特制订如下规定:
一、信息发布内容:涉及全校的重要活动,欢迎标语等。
二、信息发布有关要求:
1.信息发布单位须提前1个工作日向党委宣传部提出发布申请;
2.发布单位须认真审核发布信息,经本单位领导审批后,送至党委宣传部;
3.信息涉及政治、安全稳定等特殊内容的,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。
三、综合楼LED电子显示屏的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归宣传部管理;所有电子显示屏发布信息均应存档以备查。
四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党委宣传统战部